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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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制度

     

 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,依据《信访条例》之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  1、信访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要及时、准确、全面。

    2、上报纸质统计报表时,分管领导要把关签字,并加盖单位印信。

    3、按照全区统一制作的统计报表项目要求,对本单位的信访数据认真进行统计。

    4、信访数据统计以月为时间段进行统计,起止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。

    5、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信访数据报送区信访部门。

    6、每月对统计数据进行一次分析,向同级党政领导和区信访部门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。

    7、各单位报送信访数据统计分析情况,作为工作考核评比依据之一。



    2008-02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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