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访工作机构职责
1、受理、交办、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;
2、承办上级机关部门和领导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;
3、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;
4、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;
5、研究、分析信访情况,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党政领导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;
6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,
7、搜集、报送信访信息;
8、组织、落实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;
9、组织相关社会团体、相关专业人员、社会志愿者等,依法、及时、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;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。